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有关规定(三)
2012-01-26 15:43:00 来源: 作者: 【 】 浏览:10116
滋病机会性感染

  (10)慢性粒细胞白血病

  (11)唇腭裂:唇裂(兔唇)、腭裂伴唇裂

  (12)肺癌:肺癌、肺恶性肿瘤

  (13)食道癌:食道癌、食管癌、食管恶性肿瘤

  (14)胃癌:胃癌、胃恶性肿瘤、贲门癌、贲门恶性肿瘤

  (15)I型糖尿病

  (16)甲亢:甲亢、甲状腺机能亢进

  (17)急性心肌梗塞

  (18)脑梗死

  (19)结肠癌:结肠癌、结肠恶性肿瘤

(20)直肠癌:直肠恶性肿瘤、直肠癌

按70%报销。

2012 年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住院医疗报销规定

公式:报销金额=(总费用-全额自费-部分自负-起付线)×报销比例

滨州市直、高新区、开发区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

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线。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0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%。在职人员封顶线48000元,退休人员封顶线51000元。

二.滨城区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付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线。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0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%。在职人员封顶线32000元,退休人员封顶34000元。

三.博兴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线。

分档比例

⑴在职人员:0.01—5000元报销比例75%;5000.01—10000元报销比例80%;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85%。

⑵退休人员:0.01—5000元报销比例80%;5000.01—10000元报销比例85%;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90%。

四.惠民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付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

付线。

分档比例

在职及退休:0.01—5000元报销比例80%;5000.01—10000元报销比例82%;10000元以上

部分报销比例85%。

五.阳信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付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

付线。

分档比例

在职及退休:0.01—15000元报销比例80%;15000.01—30000元报销比例85%;

30000.01—4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90%。

六.无棣城镇职工 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

线。在职及退休报销比例为80%,封顶线50000元。

七.邹平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无起付线。

分档比例

在职及退休:0.01—5000元报销比例80%;5000.01—10000元报销比例85%;10000元以上

部分报销比例90%。

八.滨州市直、三区、六县城镇居民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

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线。报销比例为50%,参保三年(含三年)报销比例每年递增1%。

成年居民30000元封顶,未成年居民50000元封顶。

九.淄博市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5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

起付线。

分档比例

⑴在职人员:0.01—10000元(含10000元)报销比例74%;10000—50000元(含50000元)报销比例80%;50000—70000元(含70000元)部分报销比例90%。

⑵退休人员:0.01—10000元(含10000元)报销比例87%;10000—50000元(含50000元)报销比例90%;50000—70000元(含70000)以上部分报销比例90%。

年度内最高封顶额为70000元。

十 . 淄博城镇居民:首次住院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本年度首次起付线500元,在校学生及儿童本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100元,城镇居民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,第三次住院以上无起付线。

报销比例为50%,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50000元封顶,未成年居民70000元封顶。

十一、东营市城镇职工:

首次住院起付线400元,二次住院起付线2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的无起付线。

分档比例:在职与退休报销比例均为85%,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额为20万元,大额封顶额为30万。

十二、东营市城镇居民

首次住院起付线500元,二次住院起付线25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的无起付线。

分档比例:城镇居民报销为60%,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额为5万元。

备注:

一、无棣:

1.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

2.城镇职工生育住院的归县医保处报销。

3.城镇居民生育住院的需要准生证。

4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流产引产宫外孕均报销。

5.城镇职工材料费报销无国产进口之分,城镇居民材料费分国产进口。

6.无棣城镇职工血费,蛋白报销,首付10%。城镇居民血费和蛋白不报销。

7.单价超百元项目首付15%,CT费首付15%,化验费类无首付。

8.无棣床位费限价27元。

二、沾化(城镇居民):

1.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

2.城镇居民生育住院的需要准生证。(留存复印件)

3.流产、引产、宫外孕住院的可以报销,需准生证。(留存复印件)

4.其余政策要求基本与市直城镇居民一致。

三、惠民:

1.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

2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生育住院的需要准生证。

3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流产引产保胎不报销,归县医保处自理。(财政统筹单位需具体联系县医

保处审核)。

4.宫外孕,葡萄胎疾病可以报销。

5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材料费均分国产进口。

四、阳信:

1.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

2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生育住院的均要准生证(留存复印件)。

3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住院需要转诊表,无表不予报销。

4.城镇职工住院登记就医类别:转外治疗。城镇居民选就就医类别:本地定点就医。

5.城镇职工材料费无国产进口之分,城镇居民材料分国产进口。

6.城镇职工血费,蛋白均报销,首付10%。城镇居民均不报销。

7.单价超百元以上所有项目均首付20%。

城镇职工药品无首付比例,住院就医类别:转外治疗 自动自负20%;

城镇居民药费均首付5%,政策与大市基本一致。

五.邹平:

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

2.职工生育、流产、引产的不报销,居民可以报销。宫外孕可以报销。

3.出院报销需要总清单。

4.邹平职工床位费限价35元。

六、东营市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

自2012年7月我院与东营市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进行了医保联网,联网的地区包括:东营市、东营区、河口区、垦利县、广饶县的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,利津县的城镇居民(利津城镇职工暂不能在我院联网报销)。

在院报销的患者仅限2012年7月1日后住院的患者。

在我院住院的东营市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患者需领取并填写《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告知单》出院方可报销;

在我院住院的异地安置人员需回本地医疗保险事业处领取并填写《东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联网住院登记告知单》方可报销。

4.下列原因住院的均不属于在我院报销的范围:

⑴意外伤害(如烧,烫伤、骨折、中毒、外伤及工伤);

⑵生育、保胎、流产、引产及生育保险;

⑶交通事故或医疗事故;

⑷违法犯罪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自杀、自残等;

5.胜利油田地区为单位自筹报销,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

6.东营市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出院报销所需资料:

住院证明

出院记录

诊断证明

身份证复件

告知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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