滋病机会性感染 (10)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(11)唇腭裂:唇裂(兔唇)、腭裂伴唇裂 (12)肺癌:肺癌、肺恶性肿瘤 (13)食道癌:食道癌、食管癌、食管恶性肿瘤 (14)胃癌:胃癌、胃恶性肿瘤、贲门癌、贲门恶性肿瘤 (15)I型糖尿病 (16)甲亢:甲亢、甲状腺机能亢进 (17)急性心肌梗塞 (18)脑梗死 (19)结肠癌:结肠癌、结肠恶性肿瘤 (20)直肠癌:直肠恶性肿瘤、直肠癌 按70%报销。 2012 年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住院医疗报销规定 公式:报销金额=(总费用-全额自费-部分自负-起付线)×报销比例 滨州市直、高新区、开发区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 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线。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0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%。在职人员封顶线48000元,退休人员封顶线51000元。 二.滨城区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付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线。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0%,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%。在职人员封顶线32000元,退休人员封顶34000元。 三.博兴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线。 分档比例 ⑴在职人员:0.01—5000元报销比例75%;5000.01—10000元报销比例80%;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85%。 ⑵退休人员:0.01—5000元报销比例80%;5000.01—10000元报销比例85%;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90%。 四.惠民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付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 付线。 分档比例 在职及退休:0.01—5000元报销比例80%;5000.01—10000元报销比例82%;10000元以上 部分报销比例85%。 五.阳信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付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 付线。 分档比例 在职及退休:0.01—15000元报销比例80%;15000.01—30000元报销比例85%; 30000.01—4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90%。 六.无棣城镇职工 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 线。在职及退休报销比例为80%,封顶线50000元。 七.邹平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无起付线。 分档比例 在职及退休:0.01—5000元报销比例80%;5000.01—10000元报销比例85%;10000元以上 部分报销比例90%。 八.滨州市直、三区、六县城镇居民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600元,第 三次以上住院无起付线。报销比例为50%,参保三年(含三年)报销比例每年递增1%。 成年居民30000元封顶,未成年居民50000元封顶。 九.淄博市城镇职工:首次住院起伏线700元,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5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无 起付线。 分档比例 ⑴在职人员:0.01—10000元(含10000元)报销比例74%;10000—50000元(含50000元)报销比例80%;50000—70000元(含70000元)部分报销比例90%。 ⑵退休人员:0.01—10000元(含10000元)报销比例87%;10000—50000元(含50000元)报销比例90%;50000—70000元(含70000)以上部分报销比例90%。 年度内最高封顶额为70000元。 十 . 淄博城镇居民:首次住院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本年度首次起付线500元,在校学生及儿童本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100元,城镇居民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,第三次住院以上无起付线。 报销比例为50%,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50000元封顶,未成年居民70000元封顶。 十一、东营市城镇职工: 首次住院起付线400元,二次住院起付线20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的无起付线。 分档比例:在职与退休报销比例均为85%,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额为20万元,大额封顶额为30万。 十二、东营市城镇居民 首次住院起付线500元,二次住院起付线250元,第三次以上住院的无起付线。 分档比例:城镇居民报销为60%,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额为5万元。 备注: 一、无棣: 1.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 2.城镇职工生育住院的归县医保处报销。 3.城镇居民生育住院的需要准生证。 4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流产引产宫外孕均报销。 5.城镇职工材料费报销无国产进口之分,城镇居民材料费分国产进口。 6.无棣城镇职工血费,蛋白报销,首付10%。城镇居民血费和蛋白不报销。 7.单价超百元项目首付15%,CT费首付15%,化验费类无首付。 8.无棣床位费限价27元。 二、沾化(城镇居民): 1.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 2.城镇居民生育住院的需要准生证。(留存复印件) 3.流产、引产、宫外孕住院的可以报销,需准生证。(留存复印件) 4.其余政策要求基本与市直城镇居民一致。 三、惠民: 1.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 2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生育住院的需要准生证。 3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流产引产保胎不报销,归县医保处自理。(财政统筹单位需具体联系县医 保处审核)。 4.宫外孕,葡萄胎疾病可以报销。 5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材料费均分国产进口。 四、阳信: 1.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 2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生育住院的均要准生证(留存复印件)。 3.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住院需要转诊表,无表不予报销。 4.城镇职工住院登记就医类别:转外治疗。城镇居民选就就医类别:本地定点就医。 5.城镇职工材料费无国产进口之分,城镇居民材料分国产进口。 6.城镇职工血费,蛋白均报销,首付10%。城镇居民均不报销。 7.单价超百元以上所有项目均首付20%。 城镇职工药品无首付比例,住院就医类别:转外治疗 自动自负20%; 城镇居民药费均首付5%,政策与大市基本一致。 五.邹平: 意外伤害一律不予报销,归各县医保处自理。 2.职工生育、流产、引产的不报销,居民可以报销。宫外孕可以报销。 3.出院报销需要总清单。 4.邹平职工床位费限价35元。 六、东营市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 自2012年7月我院与东营市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进行了医保联网,联网的地区包括:东营市、东营区、河口区、垦利县、广饶县的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,利津县的城镇居民(利津城镇职工暂不能在我院联网报销)。 在院报销的患者仅限2012年7月1日后住院的患者。 在我院住院的东营市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患者需领取并填写《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告知单》出院方可报销; 在我院住院的异地安置人员需回本地医疗保险事业处领取并填写《东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联网住院登记告知单》方可报销。 4.下列原因住院的均不属于在我院报销的范围: ⑴意外伤害(如烧,烫伤、骨折、中毒、外伤及工伤); ⑵生育、保胎、流产、引产及生育保险; ⑶交通事故或医疗事故; ⑷违法犯罪、打架斗殴、酗酒、自杀、自残等; 5.胜利油田地区为单位自筹报销,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6.东营市城镇职工、城镇居民出院报销所需资料: 住院证明 出院记录 诊断证明 身份证复件 告知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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